第(3/3)页 洪武朝的行政效率颇快。 到了第二日,一道道政令便从京师由快马、快船传递向直隶各府,送到了到各府督办清丈及摊丁入亩之事的官员手上。 老朱其实早就怀疑前几次大清丈有猫腻,只是难以查到实证。 一则那时他还未成立锦衣卫,亲军虽有负责打探情报的,却都出自军队,别说算学,字都不认识多少,自然难以查探清丈议事中的猫腻。 二则,之前几次清丈从结果来看,田亩数一直是在“大量”增加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纵对清丈结果有所怀疑,也只是一闪而过,没想去深究。 可如今却不同了——既知土地兼并之恶,他自是重视此事。 所以这次大清丈派往各府的督办官员他都是用了心的。 主贰官员都出自前两次科举的进士,一个曾在户部视事(实习),一个则出自都察院的年轻御史。 除此外还调了一批户部吏员和将要毕业的太学生给他们打下手(太学生也是要实习才能毕业授官的,该制度与科举选官并行)。 这些年轻官员尚未沾染官场一些不好的习气,又心存正义、胸怀热血,最适合派去清查地方问题。 宁国府。 宣城。 县衙之中,清田御史蹇义翻看着户房典吏何耀交上来的新鱼鳞册,微微皱起了眉头。 宣城乃宁国府治,亦是上县,田地众多。 而何耀交给他的这份新鱼鳞册,对比十年前的那份,竟只增加了几十顷田地。 来之前他可是做了不少功课,翻阅过户部、吏部的相关案牍,知晓过去十年宣城几任县令上报的一些政绩,其中便有复耕及垦荒增加了多少田地。 他乃洪武十八年进士,记忆力惊人,遂记下了那些数目。 此时心中估算了一番,当即审视地看向典吏何耀,道:“据本官所知,洪武十三年,宣城知县刘卫考评优等,其中一大政绩便是复耕、垦荒田地八十三顷(一顷=一百亩)。” “洪武十七年,宣城知县李墩考评上等,政绩中又有修筑沟渠塘堰,增水田七十五顷。” “剩余的本官便不一一举例了,总之十年下来,宣城县至少应增加田地三百余顷,为何你这鱼鳞册上却仅增了五十六顷?” 第二更。 晚安~ 错字后面改 第(3/3)页